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苏0991执96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盐城市新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盐城市亭湖区。
法定代表人刘德泓,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射阳美来知球场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射阳县。
法定代表人史桂梅,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盐城市新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射阳美来知球场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盐城市新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苏0991执962号的执行。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为华
审判员 周洪庆
审判员 卞仁彪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杨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