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202执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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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怀化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经济补偿款8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怀化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已向**自动履行80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按执行完毕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怀化市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怀鹤劳人仲字[2022]第153号仲裁裁决执行一案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