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九域博大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与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豫0102民初6103号
原告: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西站路76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该公司职员。
被告:**。
原告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0日立案。原告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3元,由原告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