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华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淮安市华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804破11-1号

申请人:淮安市华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工业集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703822422N。

法定代表人:干建标,该公司总经理。

2020年9月8日,本院根据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金航钢管租赁站的申请裁定受理淮安市华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至裁定文前简称华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5月26日,华淮公司以其债权人大部分为长期合作伙伴、华淮公司具有建工二级资质、为了日后更大限度保障各债权人利益为由向本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

本院查明:华淮公司设立于1991年4月18日,注册资本0.0001万元,为股东为干建标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自2019年9月份之后,已经处于解散状态,停止生产。经华淮公司破产管理人清理资产,现华淮公司仅有对外债权2048436.61元,已申报债权达四百余万元,无其他财产。

本院认为:华淮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本院已裁定受理华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但尚未宣告其破产,华淮公司申请和解,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淮安市华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解。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钱晓晖

审判员  戴红丽

审判员  赵传豹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房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