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冶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中冶检测工程有限公司与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辽1104民初1976号
原告沈阳中冶检测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沈阳中冶检测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沈阳中冶检测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210.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3,605.00元,由原告沈阳中冶检测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段春荣
书记员  盛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