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西域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1438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域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商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113民初210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域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执行系统冻结扣划并将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其中案款256145.00元执行费3742元,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综上所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西域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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