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诸暨市林军钢管租赁服务部、诸暨市可大钢管租赁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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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81执4604号
申请执行人:诸暨市**钢管租赁服务部,住所地诸暨市浣东街道军马路8号,组织机构代码MA2D6MJU1。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诸暨市可大钢管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诸暨市浣东街道军马路8号,组织机构代码MA29BK4Y7。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诸暨市伯桥钢管租赁服务部,住所地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858号,组织机构代码MA2JPXL91。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金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山庄一街60号,组织机构代码788833461。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诸暨市**钢管租赁服务部、诸暨市可大钢管租赁有限公司、诸暨市伯桥钢管租赁服务部与被执行人金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金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