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02执499号
**、常州市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0402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1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常州市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劳务费、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3010.41元,并且缴纳了执行费人民币810元。申请执行人**书面表示自愿放弃余款,并且认可(2021)苏0402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2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