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某某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悦筑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沪0117民初2258号
原告:***,男,1982年3月31日出生,苗族,住贵州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秀芳,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玉龙,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如胜,男,1967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
被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峥量,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银辉,男。
被告:上海悦筑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沈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志平,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晓峰,男。
被告:上海沪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祝芬。
被告:陈良,男,1979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常熟市。
原告***与被告周如胜、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悦筑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沪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审理。同年4月1日,原告申请追加陈良为本案被告。同年4月22日,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当,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已付)。
审判员  王露露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夏 丽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