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永信发五金产品有限公司、江苏华展环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891号
高新区法庭:
你庭于2023年4月14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宿迁市永信发五金产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华展环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高新区法庭委托,我局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华展环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保全金额58000元,冻结期间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58000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