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蓝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因当事人于2022年6月17日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涉案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其违法所得为115.38元人民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被罚款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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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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