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有色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有色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院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602执恢82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602民初1125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4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有色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院与被执行人浙江亚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12月8日恢复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