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天雅火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莞市昌新标识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与东莞市美富高装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天雅火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