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志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因单位出具书面结论技术负责人未签字,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被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泰兴(消)行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11-09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 --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