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龙腾多媒体文化有限公司

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龙腾多媒体文化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08民初12650号
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经开区丹龙路7号,注册号:500902000008409.
诉讼代表人:重庆瑞泰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洪,女,1994年2月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重庆市渝北区。
被告:四川龙腾多媒体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12号5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65097377A。
法定代表人:***。
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四川龙腾多媒体文化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因证据不足,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于2019年6月25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8元,减半收取104元,由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院决定免收)。
审判长杨忠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