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2)黔0221执保615号 变更保全申请人:贵州中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凯里市。 被申请人:**书,男,1975年3月4日生,汉族,住四川省合江县。 被申请人:贵州中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分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 解除保全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据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黔0221民初440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裁定的内容,于2022年10月31日冻结了贵州中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在贵州银行水城支行的存款账户0812********上的存款289340.59元,于2022年11月1日解除了该裁定的冻结(查封)措施。 至此,本案以解除保全完毕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张进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