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智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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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02执599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1)880号仲裁调解书,于2021年11月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智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5032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4982元,执行费50元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