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2)吉0203执保8号
发往银行交通银行长春永昌支行:
***与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你处221000698010225000215内的存款人民币620,000元,请暂停支付一年,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附:(2022)吉0203民初169号民事裁定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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