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108执保36号
广西美识美客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成都第九维度广告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广西美识美客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成都第九维度广告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根据已生效的(2020)桂0108民初530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解除成都第九维度广告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86725.83元(建行)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108民初530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