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491民初11691号 原告: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丰海联创港众创空间)9层101内574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正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月,河北正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6号第10层1010室。 原告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1日立案。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