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占有物返还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705民初2005号 原告: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原告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8004元,减半收取计19002元,由原告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姜 浩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