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煌商贸有限公司、青海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票据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青0105执1531号 徐州***煌商贸有限公司、青海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徐州***煌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青0105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5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5044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5请执行费人民币7444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538232.89元(含执行费7444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徐州***煌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青0105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