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0114执931号
***同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晋宁县古城建筑工程公司(被执行人):
***同投资有限公司与晋宁县古城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879.7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6164.96元,其中,本金51879.70元,迟延履行金4285.2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同投资有限公司。至此,***同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0114执93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世民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荀冬波
书记员杨继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