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科物流仓储设备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北京高科物流仓储设备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京0114民初11328号
原告北京高科物流仓储设备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合并审理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五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雷俊平
人民陪审员  李启忠
人民陪审员  李桂云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郭 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