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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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213执198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8年09月08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师(南京)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师(南京)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