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现代果业发展有限公司

烟台现代果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旧县镇故现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613执155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烟台现代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323室。
被执行人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旧县镇故现村委员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旧县镇故现村。
关于申请执行人烟台现代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旧县镇故现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2020)鲁0613执15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唐茂群
审判员  高绪波
审判员  曲少雪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毕建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