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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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兴 市 秀 洲 区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11执1664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秀洲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广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嘉兴秀洲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广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执行依据为(2022)浙0411诉前调确424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条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2)浙0411执1664号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