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欧雨木业有限公司

成都瑞登家具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欧雨木业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川0116民初3026号
原告成都瑞登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市欧雨木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受理。2021年5月18日,成都瑞登家具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成都瑞登家具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成都瑞登家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31元,由成都瑞登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蔡 俐
法官助理  张学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