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华森凤山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2执121号 山东华森凤山建材有限公司与常州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2民初800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华森凤山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并发还申请人259753元,收取执行费3796元。至2023年2月8日为止,山东华森凤山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3)鲁0112执12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