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仁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冈市众达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527执663号
武冈市众达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武冈市众达贸易有限公司申请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