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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融创机械配件厂与陕西延安融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胜捷门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602执3538号 聊城市东昌府区融创机械配件厂、陕西延安融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胜捷门业有限公司、甘肃德邦胜捷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得丽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聊城市东昌府区融创机械配件厂与被执行人陕西延安融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胜捷门业有限公司、甘肃德邦胜捷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得丽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602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延安融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胜捷门业有限公司、甘肃德邦胜捷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得丽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聊城市东昌府区融创机械配件厂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聊城市东昌府区融创机械配件厂222224.88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2024年8月8日申请执行人聊城市东昌府区融创机械配件厂以与被执行人陕西胜捷门业有限公司向齐支付完全部案件款为由。向本院递交撤销执行申请书。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602执353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终结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602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案于2024年8月13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