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坤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坤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212执32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7年6月29日生,住开封市祥符区。
被执行人河南坤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744070853N。
住所地林州市开元街道城西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宛新民。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7年7月15日生,住河南省汝南县。
关于***申请执行河南坤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河南坤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212民初1659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 鹏
审判员 王忠贵
审判员 景冬果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阴利剑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212执32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7年6月29日生,住开封市祥符区。
被执行人河南坤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744070853N。
住所地林州市开元街道城西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宛新民。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7年7月15日生,住河南省汝南县。
关于***申请执行河南坤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河南坤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212民初1659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 鹏
审判员 王忠贵
审判员 景冬果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阴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