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网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皖0103执1358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网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网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9)皖0103财保423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皖0103民初32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105100元的财产或等额的其他各项收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