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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106民初1187号
原告:***,女,1987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江岸区,
被告: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27号愿景广场二期2栋20层2-3室。
法定代表人:程念,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经查:原告***不服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武劳人仲裁字[2018]第431号仲裁裁决,向本院提起本案诉讼。而被告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不服上述仲裁裁决,已先行另案向本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以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进行审理,并应当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一并作出裁决,故本案应予终结。原告***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并入以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原告的(2019)鄂0106民初1200号劳动争议一案一并审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诉讼。
审判员*倩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