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1民终628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暨被告):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27号愿景广场二期2栋20层2-3室。
法定代表人:程念,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亭午,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暨原告):***,女,1987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聪俐,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因劳动争议一案,均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9)鄂0106民初12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上诉人***于2020年8月18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鹏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