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中国)供热设备有限公司、海德燃气(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8执恢1190号
***(中国)供热设备有限公司;海德燃气(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供热设备有限公司与海德燃气(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津0118民初467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18执恢119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刘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