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标营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搏格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金标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116执701号
南京搏格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金标营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搏格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金标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于2019年12月13日作出的(2018)苏0116民初751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院(2018)苏0116民初75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