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执保案件回函
(2023)陕0404执保515号
秦汉法庭:
立案庭依据你庭作出的(2023)陕0404民初318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2023)陕0404执保515号保全案件。申请保全人河北润艺天成园林建筑雕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天汉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现将该案执行情况函复你庭如下:
2023年7月15日,冻结被申请人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天汉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八个。
(保全措施材料8页附后,请按规定将保全情况及裁定送达相关当事人并告知申请人保全到期若需续保,请保全到期日前15日交至我局办理续保)
执行工作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