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格丽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华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12执3377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华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E座1-2089室。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天津华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津0112民初60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