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02执保1377号
申请人:山东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
被申请人:***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申请保全人山东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解除***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齐鲁银行账户银行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0)鲁1402执保1377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解除)。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