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湘0104执6621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3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被执行人湖南艾德迅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基地麓天路********。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艾德迅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娟娟以对方湖南艾德迅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而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为由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长*****(2019)第2394号裁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姚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杨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