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德迅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某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某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04执105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汇智中路169号金荣同心国际工业园A5栋3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70265131M。
法定代表人:张岳斌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6年2月11日出生,住所地湖南省新邵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104民初20762号,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35625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得收入135625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苏舸飞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胡昶宇
书 记 员 张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