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1059号
申请人:**********润租赁站,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西四马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724MA0NNL9B8N。
经营者:***,男,1987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
被申请人:黑龙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康乐小区A座一层1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2MA1B2ENE9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一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1313144。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人**********润租赁站与被申请人黑龙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8日作出(2022)鲁0306财保2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黑龙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2571932.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黑龙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2571932.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