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苏0114执175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南京先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次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2800元。双方已于2019年2月15日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欠款、利息、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共计12800元,于2019年2月15日支付1000元,于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4000元,余款7800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付清。因双方已达成和解,履行期限至2019年8月31日,故本案以终结执行和解长期履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