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之上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苏之上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苏0117执2087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之上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溧水区洪蓝工业集中区。组织机构代码:67493619-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1970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南京市溧水。
申请执行人江苏之上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117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书:***支付江苏之上建设有限公司款项4957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3656元。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江苏之上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509356元,本院于2018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工商、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了调查,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北路78号1幢23-4室不动产。2018年11月30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审限内不能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如被执行人不按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江苏之上建设有限公司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执行员魏长清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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