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发文稿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保171号
宁夏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宁夏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诉前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执保171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该案已解除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人宁夏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诉前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执保171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该案已解除保全。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