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宁夏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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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保552号
宁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财保29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宁夏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行:工行银川紫荆花支行,账号×××),期限为一年,保全价值67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执行保全完毕(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关于申请人宁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已经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