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超众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雅安市名山区超众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贵州德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森航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审民事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9)川1803执保59号
申请人:雅安市名山区超众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
法定代表人:阳超,职务理事长。
被申请人:贵州德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贵州森航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男,1977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
本院在执行雅安市名山区超众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贵州德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森航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X镇X路X小区X栋X商业铺面(产权证号:20140XXXX、20140XXXX-2),查封期限为2019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X镇X路X区X栋房屋(产权证号:0000XX**),查封期限为2019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车辆贵CJXX**(小型普通客车)、贵CPXX**(普通二轮摩托车),查封期限为2019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0日。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院作出的(2019)川1803民初56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保全措施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本案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