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美建设有限公司

鲁美(烟台)园艺有限公司、归建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鲁0681执保8号
申请人:鲁美(烟台)园艺有限公司,住所地:龙口市。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归建国,男,1957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18年1月15日向本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5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5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