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青2801民初2692号
原告:******砼有限公司,住所***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商业街7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091630322H。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身份证号3307191969********。
委托诉讼代理人:***,******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嘉(湟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青海省工达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3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22658546XX。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身份证号5113211989********。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0年10月15日生,汉族,职业不详,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河南省伊川县******三组,身份证号4103291980********。
原告******砼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省工达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21日立案。原告******砼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撤诉理由成立,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砼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636.52元,减半收取5318.26元,由原告******砼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赵 娜
书 记 员 ***